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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夜間及假日中午 北市禁止營建及裝修業者手持工具施工致擾寧 違者處3千至3萬元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空污噪音防制科

發稿日期:113年9月6日

聯 絡 人:邱天安科長

聯絡電話:0933-785-300


為提升市民生活品質,臺北市環保局今(6)日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即日起禁止業者於管制時段內使用手持工具從事工程致妨礙安寧行為,同時增加納管第4類噪音管制區的營建工程施工時間,違反者將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至3萬元罰鍰,拒不改善者可按次累罰。


上述管制時段為平日晚上10點到隔日上午8點;例假日晚上6點到早上8點,及中午12點到下午2點。


環保局統計,臺北市112年民眾陳情營建及裝修工程噪音共計7,424件 (營建工程5,316件;裝修工程2,108件),占總噪音陳情數35.3%,其中裝修工程中有超過8成(1,689件)屬使用手持工具相關噪音陳情案件,顯見以手持工具從事裝修作業所造成的噪音確實影響民眾生活安寧。


環保局表示,鑒於民眾對生活品質要求愈來愈高,為提升生活環境品質,且施工人員使用手持工具進行施作也確實會產生噪音影響安寧,該局決定加嚴納管禁止營建工程及裝修作業現場工作人員於管制時段使用手持工具從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打磨等方式施工而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的行為。


環保局進一步表示,現行已優先管制民眾居住區域(第1~3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致妨礙安寧行為,該局考量臺北市人口及建築密度較高之特性,第4類噪音管制區主要雖屬工業或交通使用,惟仍緊鄰住宅區,管制區內的營建工程於夜間及例假日中午時段施工過程仍會產生環境污染,影響市民居住生活導致民眾陳情,故增加納管第4類噪音管制區,以維護市民居住安寧。


環保局說明,這次修正公告是以維護民眾休憩安寧角度出發,全面納管各類噪音管制區,以及加嚴禁止業者於管制時段使用手持工具或動力機械從事營建或裝修工程致妨礙安寧,若民眾發現有上述致妨礙安寧情形者,可撥打市民當家熱線1999通知環保局前往稽查。環保局也呼籲施工廠商應加強自主管理及遵守法規,避免在管制時段從事妨礙安寧的行為,共同維護鄰里安寧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