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環保稽查大隊
發稿日期:112年4月7日
聯 絡 人:顏伶珍大隊長
聯絡電話:0928-689-363
臺北市環保局今(7)日表示,為有效遏止高噪車擾寧情事,強化科技執法量能,北市自110年導入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後,有效發揮遏阻效果,廣受居民好評,今(112)年4月起全市已增至20套,較111年增加一倍設置數量,而移動式聲音照相取締頻率今年起也倍增至一年200場次,要讓改裝及不當操駕製造高分貝噪音之車輛更加無所遁形,保障民眾生活安寧。
經統計,北市111年設置10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的執法路段,民眾噪音車輛檢舉件數較設置前平均下降約15%。
環保局表示,目前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主要以民眾陳情熱點、警察單位提供易飆車路段或飆車族常行經幹道及熱門跑山路段為主(112年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設置地點,詳如附表),並視取締成效滾動式調整設置路段。針對其他路段會輔以移動式聲音照相系統及聯合警察監理單位執行攔檢取締,對於違規之高噪音車輛,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視音量超標程度,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
自110年設置聲音照相系統迄111年止,環保局指出,透過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已取締超標噪音車1,457件,另針對監攝到明顯改裝排氣管之2,115輛噪音車進行通知到站檢測,經檢測音量超標及未到檢者共告發1,841件。
環保局指出,非原廠排氣管大都均未裝設觸媒轉化器,車輛改裝排氣管除會產生噪音污染外亦會有造成空氣污染問題,影響空氣品質,該局亦已規劃於辦理高噪音車輛通知到檢作業時,一併進行排氣檢測,以有效管制高污染車輛。
環保局將會持續強化取締高噪音車輛的執法力度,並呼籲車輛駕駛人應使用原廠排氣管或經認證之排氣管及正常操作、駕駛車輛,避免有不當改裝及不當操駕產生高噪音之行為,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