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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害陳情

為及時處理民眾公害陳情之案件,提供以下四個管道供民眾選擇(請說明污染情形,詳細時地及連絡方式)

  1. 以電話向1999市民熱線電話申訴、陳情及通報派工,目前初步規劃有6項為民服務通報項目(場所與設施噪音舉發、污染舉發、大型廢棄物清運聯繫、鄰里無主垃圾清運、雨水下水道側溝清淤、道路油漬及道路散落物),於民眾通報後一定時限內完成服務。
  2. 以電話向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環保報案中心報案專線(0800-066666)陳情,如選擇本市辦理,該電話將徑轉接予本市1999市民熱線統一受理後,將轉交本局權責單位查處。
  3. 以網路線上向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報案 [連結] https://ww3.moenv.gov.tw/,環境部受理後亦將透過與各地方政府環保局連線之網路交查,查處結果於線上回覆至環境部環保報案中心公害污染陳情案件管理系統,陳情人可在七個工作日後進站查詢處理之結果。
  4. 陳情系統網址反映,市府將轉由權責機關查處後上網回覆。


 為達到「1999受理服務、機關同步接辦」,讓服務無落差、聯繫無細縫,並達到「一碼全服務」之市政服務整合目標,請多利用1999市民熱線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