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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稽查大隊大事紀

2024年 (1月)

  • 民國113年1月24日接獲通報關渡段一小段某地號內有棄置裝潢廢棄物情形,經調查後係加昇企業社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文件,逕自從事廢棄物清除及棄置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暨第46條第4款,全案函請檢警單位辦理並要求業者提出廢棄物清理計畫。
  • 民國113年2月19日發現南港區玉成抽水站排水口處有白色泥水沿涵管排入基隆河,循線追蹤污染源,查獲「春豐環資事業有限公司」承包建案周邊雨水涵管溝泥土清除工程,因未作好有效防治阻隔,致泥漿水沿涵管排入基隆河污染水環境,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52條告發,處新臺幣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
  • 本局環保稽查大隊與新北市環保局稽查科每月主動聯合稽查內溝溪;另與新北市環保局訂有「雙北共同稽查污染聯繫機制作業原則」,稽查人員接獲1999通報發現跨域污染時,即啟動雙北聯合稽查,以期確實降低公害污染,持續減少民眾陳情。


2023年 (1至12月)


  • 民國112年3月8日北市目前機車設籍數約94萬餘輛,其中每年應進行排氣定期檢驗的機車占65萬餘輛,111年到檢率79.72%,為歷年來最高,且到檢率有逐年上升趨勢,顯示市民環保意識抬頭、本局長年通知車主到檢有所成效。
  • 民國112年3月18日至26日(清明節前2個周末假日)及4月1日至5日連假期間,配合本市殯葬處執行聯合稽查專案,於信義區麟光捷運站附近掃墓公車崇德線候車處,派員駐點稽查公車是否怠速運轉及排放廢氣致周遭環境污染之情形。
  • 民國112年4月7日 為有效遏止高噪車擾寧情事,強化科技執法量能,自110年導入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後,有效發揮遏阻效果,廣受居民好評,112年4月起全市已增至20套,較111年增加一倍設置數量,而移動式聲音照相取締頻率也由原每年100場次倍增為一年200場次,要讓改裝及不當操駕製造高分貝噪音之車輛更加無所遁形,保障民眾生活安寧。
  • 民國112年4月21日至6月15日辦理大安區復興南路餐飲業(清粥小菜店)專案稽查,共計稽查41件次;其中因作業造成地面污染,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2件。
  • 針對市民大道燒烤店家屢遭陳情業者,本局於112年5月起邀集業者及其設備廠商於現場進行空污異味防制改善輔導,並要求業者於6月9日前提出改善規劃並確實改善,相關業者已於7月底陸續完成改善。大隊亦將持續加強該區業者空污防制設備之稽查並執行異味官能測定,以維護該區周遭空氣品質112迄今(7月31日)共稽查147件次,空氣污染告發2件次。
  • 民國112年5月9日接獲民眾反映八仙圳有水污染情形,稽查人員循周邊道路及雨水排水溝追蹤排放源,發現承包北投區石牌路2段某大樓消防測試之「宥禎水電消防有限公司」,未妥善處理廢水致流入八仙圳,嚴重污染水環境及生態,故現場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限期清除改善。
  • 民國112年6月9日至9月10日辦理「北士科區域營建工地專案稽查」,共計稽查275件次;並對違反環保相關法令之營建工地進行告發,共計噪音告發4件、空污告發3件、廢棄物清理法11件。
  • 民國112年6月13日本府警察局文山一分局通報民眾載運廢木材、廢家具等廢棄物棄置於本市文山區崇德街內,經會同稽查後將行為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2項及第41條等規定告發並限期於6月15日前妥善處理其廢棄物,後續已複查完成清除。
  • 民國112年6月28日「基北北桃環保交流合作平台」四市共同啟動暑假期間擴大執法加強取締噪音車。
  • 112年8月15日北市起針對「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拋棄菸(煙)蒂」、「於路旁屋外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違規廣告物」、「家畜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未清」、「亂吐檳榔汁渣、口香糖」及「汙(污)染地面、水溝、牆壁其他土地定著物」7類汙染環境行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從重處罰,最低罰鍰由1,200元提高為2,400元至3,600元不等,最高6,000元。
  • 本局環保稽查大隊與新北市環保局稽查科每月主動聯合稽查汐止瀝青廠;另與新北市環保局訂有「雙北共同稽查污染聯繫機制作業原則」,稽查人員接獲1999通報發現跨域污染時,即啟動雙北聯合稽查,以期確實降低異味逸散污染,持續減少民眾陳情。
  • 民國112年8月16日配合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於「江浚實業有限公司」進行稽查,查該公司涉及違法棄置廢棄物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移請該大隊進行後續偵辦。
  • 民國112年8月30日接獲通報有民眾載運混凝土塊棄置於本市士林區中庸五路某社區內,於現場查獲行為人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移請檢警單位偵辦,並限期行為人提出廢棄物清理清理計畫。
  • 112年9月15日臺北市為有效防堵登革熱疫情,結合民力強化清除孳生源,民眾若發現營建工地、資源回收場、事業單位及建築物未妥善清理地下室、積水處或積水容器,導致孳生病媒蚊幼蟲(孑孓)者,可立刻向環保局檢舉,經查證屬實並開罰違規者,檢舉人可領取實收罰鍰金額75%的檢舉獎勵金。檢舉時須檢附可查詢行為人身分之相關資料(門牌、車牌)、事實、時間、地點、照片及影片等具體證據資料。
  • 112年9月29日臺北市為因應空品不良季節來臨,為加強逸散性污染源管制,環保局要求轄內列管的17家土資場、分類場都需設置「跳動路面之感應式洗車台」,以有效抖落輪胎粉塵與污水,減少揚塵與泥沙污染道路情形,更節省用水。17家業者都已完成設置,該局統計每年約可減少排放粒狀污染物16公噸、節水26萬度(相當於減碳40公噸)。
  • 112年10月3日美國夏威夷州參、眾議員等13人參訪臺北市政府,並拜會臺北市市長蔣萬安,雙方針對智慧城市的治理交換經驗,相互交流。臺北市環保局指出,參訪團一行人透過會議交流,瞭解臺北市利用科技執法取締交通違規及車輛噪音的情形和成效,作為該州政府未來立法與執行的參考,北市府也藉此拓展城市外交。
  • 民國112年12月2日至4日辦理「112年度青山宮遶境活動專案稽查」,於青山宮靈安尊王聖誕繞境期間(農曆10月20-22日),針對民眾陳情公害專案稽查。
  • 民國112年12月11日至113年1月12日期間辦理「士林、北投禁止農業廢棄物露天燃燒專案計畫」,於關渡平原、社子島及高風險易發生露天燃燒地點進行巡查450次,計現場查獲並告發15件次、現場插旗警告計3件次。
  • 民國112年12月22日臺北市環保局為維護民眾居住生活品質,率全國之先於112年11月23日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增修住宅區夜間時段禁止播放音樂致妨礙安寧的商業行為,新規範上路滿月,環保局共接獲相關噪音陳請案件57件,依噪音管制法告發4家業者,其中1家餐酒館遲未改善遭告發3次,總計共告發6家次,裁罰36,000元。
  • 民國112年12月28日接獲民眾通報四分溪溪水呈乳白色,疑似遭受污染,環保局稽查大隊立即派員至現場處理,經百餘公尺的巡查,發現白色水況來自院區雨水溝匯流進入箱涵,循溝體向上溯源,於晚間近9時發現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B棟外牆整修工區內,發現有近120個油漆桶清洗,確認為污染來源。該局除依違反水污法第30條處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依法告發外,為盡速恢復溪水水質,於29日調派吸泥車2台前往中研院協助抽除院內殘留汚水。
  • 民國112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辦理信義區「臺北最High新年城-2024跨年晚會」噪音專案稽查,自綵排期間至活動結束共計開立舉發有6案(裁處3案),共計罰鍰36,000元。


2022年 (1至12月)

  • 民國111年1月19日接獲民眾反映南港區四分溪遭不明廢水排入導致溪水呈現灰白色,稽查人員循周邊道路及雨水排水溝追蹤排放源,發現承包油漆粉刷工程業者「霖樺企業社」的員工正在溝旁清洗油漆桶,且任由油漆及廢水流入四分溪,嚴重污染水環境及生態,故現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限期清除改善。
  • 民國111年2月11日至20日辦理「2022臺北燈節活動專案稽查」,於2022臺北燈節活動(士林地區),派員駐點稽查,並於接獲民眾陳情案時進行噪音量測作業。
  • 民國111年3月19日至27日清明節前2個周末假日及民國111年4月2日至5日連假期間辦理「111年清明掃墓期間各項便民服務措施」,於信義區黎順里掃墓公車崇德線候車處,派員駐點稽查該公車是否怠速運轉及排放廢氣致周遭環境污染。
  • 民國111年4月22日與陽明山公園管理處及內政部保七總隊第四大隊聯合稽查,查獲違法業者於國家公園土地棄置裝潢廢棄物,涉違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行政刑罰規定,全案移請檢警機關偵辨。
  • 民國111年6月9日與環保署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及內政部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聯合稽查,查獲違法業者於北投區大業路517巷內土地掩埋廢棄物,涉違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行政刑罰規定,全案移請檢警機關偵辨。
  • 民國111年6月30日臺北市環保局結合警察機關、監理單位將於暑假周末夜間擴大執行「靜城專案」,針對常遭陳情改裝車輛噪音擾寧的市區道路,採同日、同步多處執行噪音車攔檢作業。另環保局今年首度將運用35處車牌辨識系統取締檢驗後又違法改裝排氣管之行為,期藉由強力科技執法,有效遏阻改裝車輛噪音擾寧情形,還給市民安靜的居住品質。
  • 111年8月1日為提供民眾E化檢舉管道並加速案件處理流程,已建置完成「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管理系統」,即日起民眾檢舉環境污染的公害案件時,可上網至該系統填寫完整檢舉資料及上傳照片、錄影等證據;被檢舉者亦可至系統觀看被檢舉之匿名影像資料並陳述意見;環保局稽查人員則可於系統上受理案件後進行查證作業,透過E化系統不僅便民,更能大幅提升辦案效率與及時糾舉違規行為,增進環境保護力度。
  • 111年9月13日南港區研究院路四段「磊駿土資場」作業區因未設有妥善防護措施,致泥漿水逕流入側溝後再流入四分溪污染水體,現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掣單告發並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自9月下旬起積極督促該場進行整理作業,除將堆置泥餅清除、下方沉砂池進行淤泥挖除作業,另亦要求業者在水量較小時擇期清除河道淤泥。
  • 111年9月14日北市自110年起陸續設置8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並搭配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執行機動性稽查作業,110年噪音陳情案2,491件較109年2,856件減少約13%,顯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成效。為強化執法量能,本局已於今111年9月再新增2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分別設置於市民大道五段及大度路;預計112年3月全市將增至20套,並將移動式聲音照相取締的頻率從每年100場增至200場,針對民眾陳情熱點、警察單位提供易飆車路段或飆車族常行經幹道及熱門跑山路段等加強取締,以有效遏止噪音車擾寧情事。
  • 民國111年10月24日由檢察官率領保七刑大與本局聯合稽查,於「事昱實業有限公司(士林區富安段ㄧ小段98、120地號)」場址內查獲非法堆置廢棄物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行政刑罰規定,全案移請檢警機關偵辨。
  • 民國111年11月7日南港區研究院路四段「磊駿土資場」承受作業區逕流廢水之沉砂池溢流口處破裂,致泥漿水排至雨水側溝,續流至四分溪造成水體污染,現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掣單告發並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 民國111年11月13日至15日於青山宮靈安尊王聖誕繞境期間(農曆10月20-22日),針對民眾陳情公害專案稽查。
  • 民國111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月13日辦理「111年度士林、北投禁止農業廢棄物露天燃燒」專案稽查,稽查人員主動於關渡平原、社子島及高風險易發生露天燃燒地點進行巡查,共計查獲8件次露天燃燒致空氣污染情形,均依法告發。

2021年 (1至12月)
  • 民國110年1月1日起,臺北市環保局啟動經環保署驗證通過的「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取締行駛中超標的高噪音車輛,只要汽機車行駛時分貝超過標準就會被自動「拍照」,經過系統設備及人工雙重判讀確認無誤即直接取締告發,依噪音管制法規定開罰1,800至3,600元罰鍰。
  • 民國110年1月15日    民眾於110年1月上旬反映社子島社9抽水站排出藍色廢水情形,環保稽查大隊立即啟動專案辦理,並鎖定附近可疑污染對象;於1月14日再度發現大排內的水遭染成藍色,循線查察確認污染業者為禎鴻紙箱實業有限公司,現場依水污染防治法告發,可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立即改善。
  • 民國110年1月19日    南港區台肥南港廠舊址新建工程挖出含氨土壤,因有影響勞工及居民健康之虞,環保局除已通報市府勞動局進行勞檢,保護施工人員職業安全外,亦已責令工地停止挖掘及出土,並要求開發廠商及施工單位應釐清污染來源並提出改善計畫,俟環保局與相關機關審查通過後依計畫執行,以確保勞工及鄰近居民安全,維護工地周邊環境品質。
  • 民國110年3月16日    信義百貨商圈之高樓層夜店於週末夜晚製造聲響,影響周邊住戶安寧一事,環保稽查大隊接獲民眾通報後即啟動稽查,並針對音量逾噪音管制標準部分依噪音管制法裁罰。
  • 民國110年3月31日    環保稽查大隊接獲松山區民眾反映鄰隔信義區虎林街26巷「松山靈源寺」因燃燒金紙產生大量煙霧,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並要求該寺立即改善。
  • 民國110年4月25日,接獲指南溪有不明泥沙廢水流入,稽查人員發現排放源由「太允營造有限公司」承攬之新建工程基地流出,廢泥水未經妥善處理直接排入指南溪,現場依水污染防治法告發並要求立即改善。
  • 民國110年5月27日  接獲新北市通報大坑溪遭不明白色泥水污染,雙北稽查人員查獲該廢(污)水是來自「新第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之新建工程工地,業者私接管線將未妥善處理之泥水直接排入溪中,嚴重影響溪水環境,依水污染防治法開罰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停止排放改善。
  • 民國110年6月5日  接獲北投區北投溪遭人大量排放白色廢水污染,稽查人員循線查獲排放源為一處溫泉集合住宅,該集合住宅僱請「泳勝清潔社」清洗溫泉儲槽,業者違法直接將廢(污)水排入北投溪,依水污染防治法開罰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
  • 民國110年6月11日  因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為落實非必要少出門的防疫政策,環保署已調整延長部分機車之排氣定期檢驗期限,凡行照發照月份為今(110)年4月至10月的機車、及定期檢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定檢且限期改善期落於今年5月15日(含)之後的機車,排氣定檢期限統一延長至今年12月31日。
  • 民國110年8月4日  環保署北區督察總隊與新北市環保局及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共同針對新北市汐止區4家瀝青廠進行稽查作業,現場勘查各廠瀝青製程單元及空污防制設備;另環保稽查大隊於8月6日於雙北合作會議提案請新北市環保局持續加強瀝青廠稽查作業;環保署於8月16日召開「汐止瀝青廠異味污染改善專案」研商會議,並決議會再安排聯合稽查。
  • 為因應東北季風造成汐止瀝青廠異味影響南港區居民,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自民國110年9月1日起每月派員偕同新北市環保局於夜間時段聯合稽查新北市汐止區4家瀝青廠,現場勘查各廠瀝青製程單元及空污防制設備是否正常運作;另若於本市接獲瀝青異味陳情案件,即啟動雙北共同稽查,以期有效降低異味污染,維護本市環境品質。
  • 民國110年9月3日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接獲民眾反映景美溪有大量白色泡沫,稽查人員查獲該泡沫來自社區大廈委託利達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承攬的消防馬達測試,因未設置有效防制設施,將消防泡沫排至排水溝渠而流入景美溪,已依水污染防治法將處3萬元-300萬元罰鍰並要求該公司立即改善。
  • 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執行「中山區雙城街32巷營業場所使用卡拉OK及擴音設施環警聯合稽查專案」,於110年9月15日至10月11日共計稽查17天(每天0時開始稽查),查察15商家計246場次,違反噪音管制法舉發2件次。
  • 民國110年9月30日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接獲民眾反映福德抽水站排出灰白色廢水情形,經循線追蹤確定污染源為「璞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的福志路27號旁新建工程工地,業者將未妥善處理之泥漿水直接排入側溝,嚴重影響溪水環境,故依水污染防治法告發,可處新臺幣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立即停止排放並改善。
  • 民國110年10月1日起為擴大科技執法力道及廣度,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已在中山北路、承德路、民權東路及忠孝東路等4處民眾常陳情噪音車路段,各增設1組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投入取締行列,維護民眾居家安寧,提升生活品質。
  • 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啟動「大安區車層里餐酒館噪音專案稽查」,自民國110年10月16日起於每週五及週六夜間時段專案稽查車層里餐酒館營業噪音,如稽查遇有人聲喧嘩情事,將通報警方協助處理。
  • 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辦理「110年度青山宮遶境活動專案稽查」於民國110年11月24日至26日,於青山宮靈安尊王聖誕繞境期間(農曆10月20-22日),針對民眾陳情公害專案稽查。
  • 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於110年12月1日啟動「露天燃燒陸空聯合稽查專案」,使用無人機搭配空品感測器,加強違法露天燃燒行為取締,違者一經查獲,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開罰,視違規嚴重性,罰鍰最高可加重裁罰為3倍,處3600至10萬元罰鍰。
  • 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於民國110年12月17日至26日辦理「2021臺北燈節活動專案稽查」,於2021臺北燈節活動(假萬華車站及艋舺地區)專案稽查,針對民眾陳情公害專案稽查。
  • 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因應「臺北最HIGH新年城2022跨年晚會」,於民國110年12月29日至31日辦理110年跨年晚會噪音管制計畫,派員駐點稽查,並於接獲民眾陳情案時進行噪音量測作業。

109年
  • 民國109年1月1日起 執行「磊駿土資場」專案稽查針對該場區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作業噪音、逕流廢水及一般環境污染等方面主動加強稽查管制。
  • 民國109年1月2日 環亞世界大樓排放污水逸散惡臭,環保局循線查獲依水污法第30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並要求該大樓限期改善。
  • 民國108年12月1日至109年1月15日 執行「露天燃燒專案」於關渡平原二期稻作收割期間,針對關渡平原及社子島農作區域駐點巡查取締,此次共計查獲露天燃燒違規案件告發裁處13件,強力展現執法決心,有效遏阻露天燃燒行為。
  • 民國109年1月23日至1月29日 「中正橋改建工程」公害陳情專案稽查因應中正橋改建工程重慶高架橋拆除,執行公害陳情專案稽查。
  • 民國109年2月8日至3月10日 查獲內湖新明路中油管線洩漏致油品污染涵管,依違反水污法第28條及第30條告發裁處36萬元罰鍰,並要求中油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預防油污擴散及將地下涵管油污抽除改善。
  • 民國109年2月8日至2月16日 「2020臺北燈節」公害陳情專案稽查配合觀光傳播局「2020臺北燈節」執行公害陳情專案稽查。
  • 民國109年2月14日 查獲北投區承德路6段內農業土地堆置廢棄物,地主行為人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行政刑罰規定,移請保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辦。
  • 民國109年2月15日 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與警察局北投分局共同查獲位於北投區承德路7段土地遭非法填埋營建廢棄物,環警聯合查緝,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人當場帶回警局製作筆錄,並以現行犯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 民國109年4月1日 為推行環保罰鍰E化繳納作業,從109年4月1日起環保稽查大隊不再提供臨櫃繳款服務。
  • 民國109年4月15日 查獲位於北投區稻香路150巷內一處工地,未經建管、水土保持等主管機關核准,私自租用土地違法堆置土石方,經稽查人員查證屬實,除當場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規定舉發,處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外,並查扣違規車輛及清除機具,限期妥善清理所違規棄置之土石方,展現守護本市環境決心。
  • 民國109年6月10日 辦理109年度「廉政宣導講習」針對新進同仁、約僱人員及稽查人員,講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貪污治罪條例」等內容,以提升廉政觀念及法紀修養。
  • 民國109年7月23日、29日 辦理109年防貪案例廉政宣導以時事、新聞及重大案例編輯教材,向本大隊同仁宣講廉政法令及刑法相關條文,以防誤觸法網。
  • 民國109年3月至9月 辦理本市轄內土資場及分類場暨環警攔查專案清查針對轄內土資場及分類場是否違反環保法令,辦理書面及實地稽查,並聯合本局及警察局之行政力量,執行營建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運送查核,以達成依法告發及勸導改善之效益。
  • 民國109年9月5日 接獲北投地區民眾反映北投溪有大量白色泡沫,稽查人員迅速查獲排放源是金都精緻溫泉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因進行消防設備測試時發生事故,致消防泡沫污染北投溪,已依水污染防治法開罰將處3萬元以上罰鍰並要求立即改善。
  • 民國109年9月8日 接獲文山區民眾反映景美溪遭不明乳白色污水污染,稽查人員立即抵達現場循溪邊追蹤排放源,該局迅速查到污水來自金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攬的工地所流出,已依水污染防治法將處3萬元-300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改善。
  • 民國109年9月22日 為增加民眾檢舉意願,同時避免檢舉獎勵演變為職業化與商業化,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於22日通過「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將提高檢舉載運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未隨車持有相關證明文件之檢舉獎金額度,由原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三十,調高為百分之五十,並規定檢舉人同一年度所能累計領取的獎金,最高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
  • 民國109年9月21日 環保稽查大隊已依規劃期程搬遷至本市大同區大龍新城辦公室。
  • 民國109年9月24日 引進24小時定點取締的「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該系統在偵測到高噪汽機車後會自動辨識拍照記錄,設置地點將以常遭市民反映車輛噪音擾民的熱門路段為主,搭配環保署預計明年1月1日正式上線的「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屆時便可據以執法開罰,以有效遏止擾寧噪音,讓高噪音車輛無所遁形,維護市民生活安寧。
  • 民國109年10月3日 執行「2020白晝之夜晚會活動噪音監測」至10月4日,針對該活動產生之噪音進行專案處理。
  • 民國109年12月1日 環保稽查大隊啟動「陸空聯合稽查專案」,於關渡平原二期稻作收割期間,強力取締露天燃燒,違規最高加重裁罰3.3倍。
  • 民國109年12月4日 環保稽查大隊辦理「109年度青山宮遶境活動專案稽查」至12月6日,於青山宮靈安尊王聖誕繞境期間(農曆10月20-22日),針對民眾公害陳情專案稽查。
  • 民國109年12月23 日 環保稽查大隊接獲文山區民眾反映景美溪遭不明泥漿水污染,稽查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循溪邊追蹤排放源,查獲廢水來自老泉溪抽水站附近、由「久弘工程有限公司」負責的工地所流出,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停止排放污水。
  • 民國109年12月31日環保稽查大隊執行「2021跨年晚會活動噪音監測」至1月1日,針對該活動產生之噪音進行專案稽查。
108年
  • 民國108年1月2日 辦理「營建工地聯合稽查」針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施工噪音、逕流廢水及一般環境污染等方面主動加強稽查管制。(108年1月2日至108年12月31日)
  • 民國108年1月11日 執行「強化廚餘養豬安全聯合稽查行動計畫方案」稽查配合本府動保處執行非洲豬瘟防疫查核,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查核本市養豬業者使用飼料之來源,預防疫情擴散;另配合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進行聯合稽查,對松山機場之境外落地航空器廚餘進行把關。
  • 民國108年1月23日  執行「環保車輛辨識系統」未定檢機車催檢通知針對本市架設「環保車輛辨識系統」所拍攝之未定檢車輛進行催檢通知。
  • 民國108年1月24日 辦理「108年度大龍社區及市場大樓第4、5層辦公室裝修工程」案辦理「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之大樓4、5樓層(辦公室面積為2,966.68平方公尺)辦公室室內裝修工程、設計監造服務採購案,於完工後將進行搬遷作業,以提供民眾優良洽公環境。
  • 民國108年2月16日 「2019臺北燈節」公害陳情專案稽查依據環保相關法規執行「2019臺北燈節」公害陳情專案稽查(108年2月16至2月24日)。
  • 民國108年3月22日 查緝代清業者違法夾帶外縣市垃圾及露天焚燒鈔券銷毀廢料磚,接獲民眾檢舉代清業者(太和環保) 違法夾帶外縣市垃圾及露天焚燒鈔券銷毀廢料磚,經派員查察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告發該業者,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並廢止其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 民國108年4月1日  辦理「新進人員廉政宣導」以「廉政案例」、「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公務機密維護」為主題進行宣導,提升新進同仁正確法紀觀念,避免不諳法規誤觸法網。
  • 民國108年5月31日 辦理「臺北市環保局環保稽查大隊處理一再陳情專案聯合稽查計畫」邀集本府各相關單位進行聯合稽查,針對受查對象違規項目通知限期改正,或依各管相關法規裁處。(108年5月31日至108年7月31日)
  • 民國108年6月4日 連鎖速食業排放油煙異味超標依法重罰30萬接獲民眾檢舉漢堡王新北投店異味擾鄰,執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逾管制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告發,處以業者新臺幣30萬元罰鍰。
  • 民國108年6月26日  辦理「108年度廉政宣導講習」以「圖利與便民」為主題進行宣導,強化同仁正確法律認知,避免因忌憚遭繩以圖利等罪名而消極作為之心態,有效提升政府機關行政效能。
  • 民國108年7月1日  施行暑期噪音車輛增加夜間攔查勤務於暑假期間,針對民眾反映及噪音車常出沒路段,聯合警察局及監理單位強力執法,並持續規劃專案性勤務,以有效遏止改裝車輛噪音擾寧情形(108年7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
  • 民國108年7月24日  稽查人員教育訓練假本府公訓處辦理「公害稽查班」2天訓練課程。
  • 民國108年9月15日  施行「百貨公司餐飲店家假日油煙稽查專案」
    針對本市百貨公司內餐飲店家於假日時段進行油煙稽查作業(108年9月15至108年11月30日)。
  • 民國108年10月21日  主動查獲延平北路八段社子島地區地區違法棄置有害廢棄物,檢警環聯合查緝,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人、土地租用人及地主移送檢警偵辦。
  • 民國108年11月11日   本局委託專業公司對社子島進行空拍以瞭解廢棄物堆置現況,檢視後針對20處疑似污染場址進行清查,後續將依違反廢清法對行為人或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函送地方檢察署偵辦。
  • 民國108年11月16日  辦理「108年度青山宮遶境專案稽查」
    於青山宮靈安尊王聖誕繞境期間,針對民眾公害陳情專案稽查(108年11月16日至108年11月18日)。
  • 民國108年12月1日  啟動「露天燃燒專案」
    針對士林區、北投區加強露天燃燒稽查取締,以有效遏止燃燒稻(雜)草、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之行為。
  • 民國108年12月24日  查獲「一中衛生清潔社」槽車於南港區大坑溪逕自排放廢油致污染大坑溪,緊急應變設立攔污索阻卻油污往下游擴散,並啟動雙北合作機制通報新北市環保局,臺北市環保局已依法告發並要求立即改善及止漏,確保河川環境品質。


107年 

  • 民國107年1月1日 施行「107年度加強移動性污染 -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稽查管制計畫」
    針對高污染車輛進行路邊攔查作業(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 民國107年1月23日 依法將不法業者違法清除廢棄物移送檢警偵辦
    不法業者竊佔「士北科技園區」徵收土地,未經許可下堆置廢棄物進行簡易分選作業,經稽查發現違法情事,立即啟動駐點稽查,除要求業者清除運至合法處理場,遏止狀況繼續擴大污染環境。
    經環保局於107年1月19日撤銷該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再於107年1月23日將該業者相關違法行政調查結果,函送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 民國107年2月12日 加強執行本市固定污染源餐飲業油煙排放污染稽查管制計畫
    臺北市傳統的住商混合型態,各式各樣的餐廳林立,影響在地居民的居住品質。本計畫除加強稽查外,同時提供「餐飲業環境維護及防制設備自我檢核表」予業者自我檢核機制,妥善處理餐飲業油煙、噪音、廢棄物、水污等污染源(107年2月12日-12月31日)
  • 民國107年3月5日 於臺北市政府KM知識管理平臺建立環保稽查大隊區
    可將具有傳承意義之專案資料流傳供新進同仁利用。
  • 民國107年3月8日 於環保稽查大隊官方網站成立「餐飲業專區」
    提供市民眾瞭解本市對餐飲業者相關環保法律規範及提供業者相關防制設備資料。
  • 民國107年4月11日 針對人聲喧嘩陳情案與警察局成立共同連繫窗口並訂定偕同快打機制。
  • 民國107年5月1日 針對「士林科技園區」未經許可堆置廢棄物案,經啟動駐點稽查,業者已清除土地上所堆置廢棄物,並於5月1日將該場址土地點交歸還本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另有關業者所涉及環保刑事案件,仍由檢調單位持續偵辦。
  • 民國107年5月23日 研定稽查空污、水污等應變作業流程供同仁稽查使用。
  • 民國107年6月1日 施行「施工機具管制規劃」專案
    針對本市營建工地施工機具加強稽查管制 (107年6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 民國107年6月13日 辦理107年度廉政宣導講習
    以「廉政案例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公務機密維護」為主題進行宣導,提升大隊同仁正確法紀觀念,避免不諳法規誤觸法網。
  • 民國107年6月19日 施行「加臺北市環保局加強山區非法棄置廢棄物專案執行計畫」
    針對本市山區易遭棄置廢棄物熱點加強巡查(107年6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 民國107年6月29日 施行「107年度臺北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稽查能量提升計畫」
    針對本市低污染排放示範區加強高污染車輛稽查作業(107年6月29日至107年12月31日)。
  • 民國107年7月2日 啟動「空氣品質維護區轉運站柴油車排煙攔檢計畫」
    針對本市轉運站內未取得(A1、A2)標章大客車不定期進行柴油車排煙不透光率檢測。
  • 民國107年7月1日 施行「暑期噪音車輛特增加夜間攔查勤務」
    於暑假期間,增加噪音車輛夜間攔查頻率(107年7月1日至107年8月31日)。
  • 民國107年7月13日 啟動「大稻埕街頭藝人使用擴音器設施影響環境安寧駐點計畫」
    為有效改善大稻埕碼頭街頭藝人展演區近來引發的噪音紛擾,採先輔導後管制方式,協助街頭藝人建立良善表演示範區,以維護民眾居住品質並兼顧尊重表演藝術,創造雙贏(107年7月13日至107年7月31日)。
  • 民國107年7月27日 稽查人員教育訓練
    假本府公訓處辦理「公害稽查講習班」2天訓練課程。
  • 民國107年8月8日 研定稽查營建廢棄物作業流程供同仁執勤使用。
  • 民國107年8月8日 研定污染源駐點稽查作業流程供同仁執勤用。
  • 民國107年9月20日  施行「加強廢棄物清運車輛攔檢及士林與北投地區巡查計畫」(107年9月20日至107年12月31日)。
  • 民國107年10月19日 有關張○定、伍○宏等行為人,租賃士林區延平北路8段廠房及土地,非法傾倒堆置大量營建剩餘土石方與營建廢棄物案,前於106年10月19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及第46條第4款行政刑罰規定移送檢警偵辦,經檢察官偵辦終結提起公訴,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行為人張○定、伍○宏等人,各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 民國107年11月2日 提供民眾利用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採線上繳納環保罰鍰。
  • 民國107年12月1日  啟動「陸空聯合稽查專案」計劃針對北投區關渡平原一帶二期稻露天燃燒稻桿或農業廢棄物等情事加強取締及宣導(107年12月1日至108年1月13日)。 
  • 民國107年12月11日  配合動物保護處執行107年「強化廚餘養豬安全聯合稽查行動計畫方案」針對本市豬隻飼養戶進行稽查,避免臺灣淪為非洲豬瘟疫區。
  • 民國107年12月19日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會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站針對本市松山機場境外移入的餐飲殘羹之流向進行稽查,並要求空廚公司須將殘羹全部焚化銷毀,另請松山機場航空站境內之餐飲業所產出的廚餘不再提供養豬業者使用,防堵境外移入廚餘流入國內,避免臺灣淪為非洲豬瘟疫區。

106年 

  • 民國106年1月5日 舉辦「全國首創高噪車輛照相系統 高噪車輛擾寧行為無所遁形」記者會
    • 啟用全國首創「高噪車輛照相系統」,以科學量測作為認定擾民之依據,強化執法公信力及提升採證效能。
  • 民國106年2月20日 施行「美容醫學機構醫療廢棄物查核計畫」
    • 針對醫美診所之廢棄物分類及貯存與生物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及妥善處理紀錄等相關文件進行稽查。(106年2月20日至106年5月31日)
  • 民國106年3月1日 施行「106年度餐飲業公害陳情案件策進作為」
    • 針對大安區、信義區、中山區及松山區各篩選10家污染防制設備仍有改善空間之餐飲業,要求業者自主提出改善作為。(106年3月1日至106年11月30日)
  • 民國106年4月27日 施行「106年度加強移動性污染-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稽查管制計畫」
    • 針對高污染車輛進行路邊攔查作業(106年4月27日至106年12月31日)。
  • 民國106年5月17日 配合環境保護署「防止噪音檢驗合格車輛改回原裝排氣管試辦計畫」
    • 加強夜間高噪車輛路邊攔檢作業,檢測合格車輛排氣管張貼標籤並上傳至5市共享的雲端資料庫,後續若經攔查改裝排氣管則加重開罰。
  • 民國106年7月1日 施行「使用中機車稽查提升計畫」
    • 針對低污染排放示範區加強高污染車輛稽查作業(106年7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 民國106年10月11日 啟動「土資場及分類場專案查核」計劃
    • 針對本市17家土資場及分類場之污染防制及設置許可進行全面性稽查(106年10月11日至106年11月1日)。
  • 民國106年11月29日舉辦全面性環保法規測驗
    • 為強化同仁環保法規知能及熟稔稽查作業程序,8月1日完成環保法規彙編,彙整常用環保法規等相關資料供同仁研讀,由人事舉辦內部環保人員全面性環保法規測驗,提升同仁環保專業知能。
  • 民國106年12月18日 執行「陸空聯合稽查專案」
    • 稽查人員進行地面巡查及動用空拍機輔助稽查與定位外,並派員進駐北投垃圾焚化廠觀景臺,利用制高點的優勢,俯瞰關渡平原,一旦發現有不明黑白煙升起,即立刻通報地面人員前往查察,讓露天燃燒行為無所遁形,經查獲屬實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將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者為工商廠場,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106年12月18日至107年2月9日)。
  • 民國106年12月24日開始「加強執行AQI不良應變計畫」
    • 倘若當日AQI>100,則進行營建混合物分類場稽查、假日增加機車排氣攔檢勤務與柴油車攔檢勤務。

105年 

  • 民國105年1月30日 召開「雙北共同稽查污染聯繫機制作業原則」會議
    • 邀集新北市環保局召開協商攜手合作,建立共同稽查污染聯繫機制,加強稽查力度及時效性,展現雙北共同維護環境決心。
  • 民國105年8月1日起 本大隊名稱修正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
    • 為利市民更了解稽查大隊工作性質及業務內容,本大隊配合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第9條修正條文,將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衛生」稽查大隊名稱修正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
  • 民國105年8月5日 修正「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 強化民眾檢舉動能,完成「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修正,新增未妥善清理建築物地下室、其他積水處,或積水容器致孳生病媒蚊幼蟲的檢舉項目,並提高塗鴉、遛狗未隨手清狗便及任意棄置垃圾包等違規行為的檢舉獎勵金額度。
  • 民國105年12月12日 執行「嚴禁露天燃燒行為 啟動陸空聯合稽查」專案
    • 為嚴禁關渡平原露天燃燒稻草致污染空氣,結合消防、警察單位,啟動「陸空聯合稽查專案計畫」。於稻收期間,規劃重點空拍及地面巡查區域,全面加強取締露天燃燒稻草或農業廢棄物行為。

104年 

  • 民國104年1月24日 執行「臺北市北投奇岩重劃區(含丹鳳山)夜間施工噪音稽查專案」
    • 鑒於北投區奇岩重劃區(含丹鳳山)內各工程建案逐一開工,常於夜間同時施工,嚴重妨礙附近里民生活安寧,為解決奇岩社區工地噪音問題,執行夜間主動駐點稽查專案,若經查有違反夜間施工規定者,將會通報建管單位查處,嚴重者將可處以停工處分。
  • 民國104年3月10日起 建置公布「事業罰單全都露」專區
    • 為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政策,每季於「事業罰單全都露」專區公開前二季(計6個月)之事業違反環保法令罰鍰裁處資料,以提供市民知的權利,並促使事業正視所應負起的保護環境責任。
  • 民國104年5月22日 執行「市民大道四段燒烤業專案稽查」
    • 鑑於燒烤店油煙、異味污染影響市民生活甚鉅,針對市民大道燒烤業集中地區執行專案稽查,以維護空氣品質及市民健康。
  • 民國104年10月27日 執行「啟動超跑及重機噪音稽查專案」
    • 為改裝之重機、超跑與機車等製造高分貝噪音干擾市民安寧,針對高噪音車輛執行路邊攔檢及定點查報,避免妨害安寧。
  • 民國104年12月4日 執行「陸空聯合稽查專案 嚴禁露天燃燒行為」
    • 為嚴禁關渡平原露天燃燒稻草致污染空氣,結合消防、警察單位,啟動「陸空聯合稽查專案計畫」。於稻收期間,規劃重點空拍及地面巡查區域,全面加強取締露天燃燒稻草或農業廢棄物行為。

102年 

  • 民國102年4月24日至25日 稽查人員教育訓練
    • 假本府公訓處辦理「公害稽查講習班」。
  • 民國102年5月至9月 執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稽查大執法」專案
    • 對機動車輛製造噪音行為,加強稽查取締。
  • 民國102年8月1日起 執行非屬「視聽歌唱業」使用伴唱設備歌唱行為
    • 配合本局公告,執行非屬「視聽歌唱業」使用卡拉ok歌唱行為進行取締。

101年 

  • 民國101年6月1日起 執行車輛停車怠速不熄火稽查
    • 配合環保署政策,對車輛停車怠速不熄火造成空氣污染行為進行稽查。

  • 民國101年8月23至8月31日 臺北市公、私立小學飲用水專案稽查
    • 於暑假結束開學前全面檢查各公、私立小學校飲用水設備及水質,以維護學童飲用水安全。

100年 

  • 民國100年7月22至9月24日 執行機車噪音攔檢稽查
    • 會同警察單位於改裝車常出沒之路段執行機車噪音攔檢稽查。

  • 民國100年11月至101年2月 執行洗車業專案稽查
    • 對洗車業進行專案稽查,對造成污染行為之業者依法予以開罰。

99年 

  • 民國99年3月29日至30日 稽查人員教育訓練
    • 辦理「公害稽查講習班」。

98年 

  • 民國98年1月1日 增設稽查車組為民服務
    • 由於臺北地區夜間活動頻繁,週五及週六小夜班由2車組增為3車組執勤。
  • 民國98年5月20日 稽查人員教育訓練
    • 辦理「機動車輛原地噪音測定及低頻噪音計檢測」教育訓練。
  • 民國98年11月 建置新版網頁
    • 為提供民眾更方便、更快速的服務,建置新版網頁,供市民上網查閱相關資料。
 

97年 

  • 民國97年1月4日 稽查人員教育訓練
    • 辦理「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噪音及異味之感覺公害陳情案件作業要點」說明會。
  • 民國97年2月25日 稽查人員教育訓練
    • 辦理「公害稽查講習班」。
  • 民國97年7月1日 環保專線併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 為擴大為民服務,確實解決市民遭受之環境公害問題,環保專線自97年7月併入臺北市民熱線1999,期能提升案件處理效率與稽查服務品質。
  • 民國97年7月1日 增設稽查車組為民服務
    • 為因應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案件處理時效要求,增設稽查車組為日間4車組,小夜及大夜各2車組值勤。
  • 民國97年9月10日 稽查人員教育訓練
    • 辦理「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執行稽查作業」教育訓練。

96年 

  • 民國96年11月1日 增設稽查車組為民服務
    • 為提升民眾檢舉案件辦理效率,小夜班案件外勤處理人力全面增為2組稽查車組。
  • 民國96年12月1日 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EEMS)上線
    • 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將「整體資訊管理系統」整合為「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EEMS)」。

58-93年 

  • 民國93年6月1日 增設稽查車組為民服務
    • 因應週六及週日白天活動較多,增設為2車組分2轄區執勤。

  • 民國92年11月12日 增設處理環保專線檢舉案件稽查車組為民服務
    • 為因應臺北都會區特性,於週五及週六增加中夜班輪值。

  • 民國89年3月 規劃建置本大隊網頁
    • 為加強便民服務建置網頁,供市民上網查閱相關資料。

  • 民國88年5月 整體資訊管理系統
    • 更新系統電腦軟體為視窗版系統,並加強查詢、統計及報表產製功能。

  • 民國85年3月1日 公害專線改制為環保專線
    • 為強加便民服務,將公害專線與本局環保專線合併,統稱「環保專線」做為對外受理環保檢舉案件之專線,24小時受理市民陳情,並即派員處理。

  • 民國83年12月 建置整體資訊管理系統
    • 建置稽查處分系統資料庫及電腦管理系統,以利統計分析。

  • 民國80年8月1日 成立公害報案中心
    • 編制10人分3班輪值,全天候受理市民檢舉案件。

  • 民國80年3月 建置無線電通訊網路
    • 配合環保署飛鷹計畫,稽查車輛配置無線電通訊設備,以加快速度通知稽查人員,及時抵達公害發生現場處理。

  • 民國74年7月1日 公害專線成立
    • 為加強為民服務,設立公害專線,全天候受理市民檢舉公害污染案件,並派員處理。

  • 民國73年7月1日 衛生稽查大隊成立
    • 為專責執行違反環保法規案件之稽查、取締、告發、裁罰及罰鍰收繳(含移送強制執行)事項。編制員額152人。

  • 民國58年 衛生警察隊成立
    • 為本大隊前身,職掌為配合本府環境清絜處(後來在民國71年改制為環境保護局)執行妨害環境衛生及空氣污染等案件之稽查、取締及告發等業務。